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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对社会的危害
医疗纠纷的发生,不仅给医患双方带来许多不良影响,同时也间接地影响社会其他许多方面。医疗纠纷的解决,牵涉到许多单位和部门,引发出一系列需要探讨的理论问题。一方面是促使有关管理部门和工作加速有关理论问题研究,尽快解决法律文件之间的矛盾冲突;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使人们逐渐认识到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增加了卫生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工作难度和工作负担。
1.影响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部分患者及家属为了取得高额经济补偿,往往把医疗纠纷带到社会上,试图利用社会舆论向院方施加压力。
2.加重了卫生行政部门的负担。
卫生行政部门是代表国家对国家的卫生事业实施全面管理和监督的。在医政管理方面,卫生行政部门的任务是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工作进行管理,对一些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理。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如果不能就解决纠纷达成一致意见,就会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和处理。当事人要求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还要负责召责召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时行鉴定;对于存在过失的医疗单位,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其进行相应在行政处理;对于重大医疗事故,卫生行政部门还要组织调查研究,查明责任,妥善解决好各方面的关系。有时由于处理不当,卫生行政部门众多任务中的一项工作,随着医疗纠纷的日益增多,医患双方达不到协议,由卫生行政部门出面调解和处理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无形中增加了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量,这种有增无减的趋势使得卫生行政部门不得不把相当大的精力用于调解和处理医疗纠纷,势必影响其他方面工作的开展,对整个卫生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也是不利的。
3.加重了人民法院的判案难度和工作负担。
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强了人们的法律观念,人们开始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到法院打官司的人也多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负担历来都比较繁重,现在由于医疗纠纷引起的民事案件也在逐步增多。但医疗本身是具有极强的专业性的,办案人员不可能都精通医学,所以审理起医疗纠纷纠纷案件来难度较大,给公正合理地解决医疗纠纷造成很大困难。实践中,对于医疗纠纷案件,不同法院有不同的对待方式,导致执法不一的混乱状态,而且一起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审判人员要投入许多精力和时间进行调查研究,有时会持续很长时间,影响了其他案件的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