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42天的住院经历像用刀刻的一样,在我的脑子里永远也抹不掉!”卢晓星说起往事,几次落泪。卢晓星和妻子薛燕林是安徽阜阳人。事情要从2004年说起。当年薛燕林已经患肾衰竭近5年,为了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他想到给妻子换肾。
两次换肾两次失败
2004年12月19日,薛燕林住进了海淀医院移植中心,准备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接受肾移植手术。12月28日下午,移植中心的医生从外地取来肾源。肾源与薛燕林血型相配。当天晚上,薛燕林的PRA检测结果也出来了,0.00%为阴性,可以手术。“当时我只知道PRA为阴性就能做肾移植手术,却没想到噩运从此开始了!”卢晓星说。
2004年12月28日晚10时10分,薛燕林被推进了手术室。晚上11时左右,主刀大夫韩修武才从外地匆匆赶回医院,一番准备后进入手术室。卢晓星得知,韩大夫是刚从赤峰赶回来的。
12月29日凌晨3时,薛燕林被推出手术室。韩修武说:“手术不太理想。”到29日上午9时做B超检测,确定肾移植失败。
卢晓星说:“当时坏肾没有取出,因为韩修武当天还要去昆明做手术。他说那里还有肾源,他可以在30日再带回另一个肾,到那时直接把坏肾取出换上新的肾源就可以了。”当时韩修武说:“坏肾短时间在身体里停留是没有问题的。”听大夫说得那么轻松,卢晓星就听从了安排。
12月30日,卢晓星的妻子因心脏病发作进行了紧急抢救。晚上11时左右,韩修武带着肾源从昆明回到医院。薛燕林在晚上12时被推进了手术室进行二次换肾。薛燕林再次手术的时间与第一次手术结束的时间间隔不到48小时。
卢晓星说:“当时医院没有告诉我,妻子二次手术前的PRA检测情况如何。”薛燕林没下手术台,韩修武就走出手术室宣布,换肾又失败了。两次失败的原因都是超急排斥,他从没碰到过这种现象。之后,薛燕林从手术室被直接推进了ICU病房。“医生从未碰到的现象”竟会连续两次发生在妻子身上,这让卢晓星有些疑惑。直到3天后,他才得知妻子二次换肾时的PRA竟然高达72.5%。
30天后患者含泪离世
在ICU病房观察了一天后,薛燕林又被推回移植科病房。到了2005年1月5日凌晨,薛燕林出现急性胰腺炎和肺部感染并发症。因为急性胰腺炎必须停食停水,否则就有生命危险。这一停就是12天,薛燕林身体更加虚弱。
22日早晨,值班医生用降压药,薛燕林病情恶化,再次紧急抢救。移植中心提出:他们是外科,无力治疗卢晓星妻子的内科病。透析室提出不敢再给薛燕林做透析。ICU也提出对治疗肾衰没有把握。“当时我妻子在大口地喘气,眼看就要不行了……”卢晓星恳求大夫,希望能给一个好的解决方法,就这样薛燕林又一次被推进了ICU病房。
看着妻子每况愈下的身体,卢晓星提出到院外会诊。多次恳求后医院终于同意1月31日进行会诊,但妻子却没能等到那一天。2005年1月30日凌晨4点40分,薛燕林因室性心率失常47分钟和代谢性酸中毒10个小时,撇下了年迈的父母和未大学毕业的女儿,含泪永远地离去了。此时距离二次换肾手术仅30天。住院期间,卢晓星交给医院的费用达22万元。
专家指出坏肾应及时取出
2005年春节,卢晓星一家人沉浸在极度悲哀中。卢晓星仔细看着妻子的病历,发现了很多疑点。为什么妻子第二次肾移植手术时的PRA高达72.5%,医生还要给她做肾移植手术?第一次换肾失败后,坏肾没被及时取出,这对妻子的身体不产生副作用吗?48小时内做了两次换肾手术,可以吗?为什么一个器官移植中心在对手术后患者的护理上问题层出不穷?
带着这些疑问,卢晓星咨询了北京几家大医院的肾移植专家。据卢晓星介绍:这些专家一致认为,肾移植前的组织配型检测包括血型、HLA、PRA和淋巴毒,PRA在30%至40%就不建议做肾移植了,PRA达到了72.5%,已经非常接近80%的禁忌症,极易出现超急排斥,导致肾移植失败。如果患者肾移植失败,坏肾就应该及时取出。另外,一个器官移植中心的设置应非常严格,包括手术前的相关检测和手术后的重症监护治疗,都是不能缺少的。卢晓星经仔细翻阅病历资料,发现妻子手术前根本没做淋巴毒的检测。
医院称两次换肾没违规
2005年5月,卢晓星带着这些疑问找到了海淀医院。医院的答复是:两次肾移植手术均没有违反有关规定,整个医疗过程符合医疗操作常规,不构成医疗事故。
在海淀医院给他的答复上有这样的文字:
患者第二次肾脏移植时,虽然有心脏问题,但可以耐受手术,而且,切除坏死肾脏的手术必须进行,二次移植并未明显增加患者的手术负担。第二次肾移植虽然抗体较高,但不是禁忌症,而且采取了规避抗体点、使用免疫制剂等相应措施,也有发生超急排斥反应后立即摘除移植肾脏的预案,具备移植条件,也不违反医疗常规。二次移植都签署了手术同意书,医院告知了手术风险,按有关规定医院尽到了告知义务,是否要告知具体的化验指标,国家相关规定没有要求。医院存在血滤时血滤管意外破裂、住院期间出现褥疮和其他护理不够周到及时的问题,但这些问题与患者的死亡没有关系。有些问题难以预料,难以避免,希望患者家属给予理解、谅解。
这样的答复让卢晓星无法接受。为了讨个说法,他一纸诉状将海淀医院起诉到了海淀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丧葬费等共计60多万元。
2006年3月份第一次开庭,法官要求医院提供相关资质,卢晓星这时才发现:海淀医院移植中心在相关上级卫生部门并没有登记备案。
2006年5月,卢晓星把海淀医院移植中心没有在市卫生局备案一事投诉到北京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日前,该监督所的工作人员表示,关于海淀医院移植中心的资质问题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专家称医生做法涉嫌违规
就文章中涉及的一些肾移植方面的知识,笔者咨询了北京市器官移植委员会青年委员、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东直门医院泌尿移植科副主任李响副教授。他表示:患者在做肾移植手术前的组织配型检测必须检测淋巴毒,不检测是违反诊疗常规的。手术中易导致患者超急排斥,如果淋巴毒高过10%到15%就不能做移植手术。PRA也是必须检测,超过30%就不建议做手术了,因为这样手术风险太大,手术中的超急排斥可能会威胁患者的生命。
对于已经确定移植失败的肾应及时切除,不切除也能威胁到患者生命。对于二次换肾的时间,医学上没有固定时间,但是二次手术风险高,不能因为有了好的肾源,盲目追求手术例数和经济效益,就违反诊疗常规去做。另外,作为移植中心应该有严格的配套措施,中心要有组织配型检测条件和重症监护的条件,这些与肾移植手术同样重要。
目前,卢晓星正在焦急等待法院的第二次开庭。他说:“我并不想打官司,只要医院和韩大夫能承认自己有过错我就知足了。同时我也希望这件事能给读者提个醒,看病前擦亮眼睛,别像我一样落得人财两空!”